2022-05-11 来源: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按照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,我厅与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研究起草了艺术、实验技术、建材工程、质量工程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等5个系列(专业)职称评价标准条件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1.发送传真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,传真号0871-63635256。
2.发送电子邮件至148428381@qq.com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。
附件:1云南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(征求意见稿).doc
2云南省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(征求意见稿).docx
3云南省建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(征求意见稿).docx
4云南省质量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(征求意见稿).doc
5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(征求意见稿).doc
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2年5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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